【訂房程序】
(1)請事先來電確認或預約。
(2)經電話訂房確認OK後,請於訂房後3日內匯訂金(房價的50%),若於保留時間內未收到匯款訂金則將取消訂房,並且不另行通知。
(3)匯款後請務必帳號末五碼告知,電話:【08-8898269或0937-682021 】。
(4)我們將於收到訂金後,為您保留房間,剩餘款項於當日到付即可。
※訂房時間早上9:00至晚上10:00,請於訂房時間來電。
【匯款資訊-ATM轉帳/匯款】
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苓雅分行(0159)
銀行代碼:812
帳 號:20151000210858
匯款戶名:吳明家
※匯款後可填寫【訂房匯款通知】或來電確認
08-8898269 0937682021 吳小姐
【入 住 須 知】
※進房時間:下午03:00以後。
※退房時間:上午11:00以前。
※入住請提供證件登記,確認實際入住人數, 訪客請於23:00前離開
※入住期間 為維護住宿品質 嚴禁煙火、酗酒、大聲喧嘩、賭博、轟趴、吸毒等行為 抽煙者請至陽台及室外,若發現於室內抽菸將酌收菸味清潔費NT.500元
館內物品若造成損壞 請一律照市價賠償!
※鞋子請勿穿入房內,另備有室內拖鞋。
※續住之住房 房間將不另行整理 寢具及毛浴巾也不另行更換!!!
※一樓露台免費提供B B Q 場地.烤肉架.桌椅使用,請於23:00用畢並將環境清理乾淨 若造成環境髒亂者,將額外酌收清潔費用NT.2000。
入住的使用空間不包含廚房 ( 包棟例外 )
※包棟入住 將於入住當日酌收3千元清潔押金,退房經確認無嚴重汙損或毀壞物品即會歸還
※如會逾時退房 須先徵求民宿同意方可。逾時退房將收取 200元/小時,包棟 1000元/小時,超過下午01:00後則收取一日房價。
※關於加床:
為了維護住宿品質,通常民宿的幾人房就是住多少人,若須加人請務必事先告知,好安排房型,
若臨時加人,民宿可以拒絕其入住,並視同當日取消訂房,訂金不退還!
加床費用:NT.600元/人 , 0~5歲小朋友不另收費,也不另外提供寢具及餐食。
※關於寵物入住:
攜帶寵物者務必事先告知本民宿,會為您安排適當的房間, 避免寵物影響到其他住客安寧
入住時將收取寵物清潔押金 NT.500/隻 若您退房時房內床上沙發發現寵物毛髮 室內之排泄物.味道 有以上情況將不退還您押金喔!
芬享歡迎寵物入住 入住期間希望能不影響其他住客為原則 房內清潔也需您來維持
【延期與退費說明】
※若因故欲更改日期,請於7日前通知,可保留房間三個月,否則訂金沒收恕不另行通知。
※訂房解約時,民宿將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※若您須要訂房或想進一步洽詢任何問題,請與『墾丁民宿~墾丁芬享之家休閒別墅』聯繫,
電 話【08-8898269或0937-682021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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